七八年前惹下的一桩“风流债”,成为他噩梦的开始

文章分类:防骗指南  发布时间:2021-04-19  阅读: 51122

30多岁的刘某,是北京一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,有着温柔的妻子和可爱的儿子,本可谓事业有成,家庭幸福。可他怎么也没有想到,七八年前惹下的一桩“风流债”,成为他噩梦的开始……


多年前的一场“一夜情”

2020年的一天,刘某收到一条微信:“借我点钱,还信用卡周转不开了。”这条微信正是来自几年前刘某在社交软件上认识的小芸。


小芸父母早逝、独自一人闯荡北京的经历,激起了刘某的怜爱。二人在网上认识后,聊得投机,没几天便见面了。面对漂亮、时尚的小芸,刘某没能把持住自己,二人见面当晚便发生了性关系。事后,刘某告诉小芸自己有家庭,无法与其继续交往。此后,二人虽偶尔在微信互动聊天,也并未过多打扰彼此生活。


信誓旦旦许下还款承诺

收到这条借钱的微信,刘某并未多想,当即就用支付宝给小芸转了几千元钱。这次痛快的转钱,让小芸仿佛抓住了救命稻草,从此一发不可收拾。


2020年4月至5月,短短一个月的时间内,小芸先后以还小额贷款、爷爷去世需要丧葬费等虚假理由,在刘某处骗得近180万元。而为打消刘某的疑虑,小芸每次都信誓旦旦地以卖房子、刷信用卡、能分到爷爷遗产等为借口拖延还款,事实上,除了最初偿还了50万余元后,小芸再也没有还过一分钱。


沉迷网络赌博 早已负债累累

此时的刘某并不知道,疫情期间本就没有收入的小芸,因沉迷网络赌博,已经陷入信用卡多卡欠款缠身、征信记录不良无法继续贷款的狼狈境地。


在联系刘某之前,小芸几乎借遍了身边所有的朋友和贷款平台,早已负债累累,根本没有还款能力,其在京也并没有房产,而她口中刚刚“过世”的爷爷,也早在二十多年前就去世了。近日,检察机关依法以涉嫌诈骗罪对小芸提起公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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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条链接
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:诈骗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本法另有规定的,依照规定。

检察官提示

面对“卖惨式”借款切莫感情用事,擦亮双眼,问清借钱用途,核实还款能力,谨防频繁金钱纠葛,莫让自己的血汗钱填了赌博的无底洞。同时,善用法律知识武装头脑,遭遇诈骗陷阱,要及时报案,保存好通话、聊天、转账等相关记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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